2024 年监管层强化财务真实性核查的关键政策——《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5 号》(以下简称 “5 号指引”)已实施满一年。其中 “5-15 资金流水核查” 条款作为 IPO 及持续督导阶段的核心监管依据,彻底重构了投行流水核查的执业标准。据交易所 2025 年最新数据显示,实施后 IPO 项目因流水问题被问询的比例从 42% 升至 76%,但整改顺利获得率同步提升 38%,印证了规则对核查质量的倒逼作用。本文结合近一年 32 起监管案例与实操经验,拆解流水核查的 8 大核心变化与合规应对策略。

一、核查范围:从“核心主体”到“全链条覆盖”的扩张
5号指引明确打破了传统流水核查的主体边界,将 “发行人-实控人-董监高” 的基础范围,扩展至 “利益相关方全链条”。其第5-15条明确要求,核查范围需包括 “控股股东、实际控制人主要关联方、关键岗位人员,以及与上述账户发生异常往来的关联方及员工账户”。这一变化在实操中呈现三个显著特征:
1.规则依据
5 号指引要求中介组织结合 “规范运作水平、财务数据变动趋势” 等因素动态确定核查范围,对于经销占比高、毛利率异常等 7 类情形需强制扩大范围。深圳证券交易所进一步明确 “关系密切人员” 包括实控人兄弟姐妹及其控制企业、离职关键岗位人员等延伸主体。
2.实操案例
2025 年某消费类 IPO 企业因未核查实控人妹妹控制的商贸公司账户,被监管问询。流水显示该公司在报告期内代收发行人货款 1.2 亿元,形成体外资金循环,最终企业因内控缺陷终止审核。而某科创板企业则主动将经销商核心人员账户纳入核查,发现 3 家经销商存在 “先收款后发货” 的异常模式,及时整改后顺利过会。
3.合规要点
(1)构建 “三层级核查清单”:核心层(发行人及子公司、实控人夫妇)、延伸层(董监高、关键岗位人员及直系亲属)、特殊层(离职高管、加盟商核心人员、持股 5% 以上股东)。
(2)实施 “账户穿透核验”:顺利获得央行账户查询接口比对申报账户与实际开户清单,对注销账户需追溯最后 6 个月交易记录。
(3)留存 “范围确定底稿”:书面说明扩大 / 缩小核查范围的依据,如某医药企业因研发费用占比超 30%,将核心研发人员账户全部纳入的论证过程。
二、“异常识别:从“主观判断”到“量化标准”的转型
5 号指引有助于异常交易识别从 “经验判断” 转向 “规则化预警”,要求中介组织 “确定异常标准及依据” 并形成底稿。监管层顺利获得现场督导案例,逐步明晰了可量化的异常判定维度。
1.规则依据
5 号指引明确列出 10 类需重点核查的异常情形,包括 “大额资金往来与经营活动不匹配”” 实控人账户大额存现取现 “”关联方代收代付” 等。实务中已形成 “金额 – 频率 – 对手方” 三维异常识别体系。
2.实操案例
2025 年某科创板企业月度单笔支付 “咨询费”5000 万元,交易对手为实控人亲属控制的空壳公司,且无服务明细凭证,触发 “单笔金额超营收 5%+ 对手方异常” 双重预警,最终终止审核。另一制造企业顺利获得设置 “季度取现超 500 万元”” 单日资金快转超 3 次 ” 等标准,提前识别出纳挪用资金线索,整改后未影响申报。
3.合规要点
(1)制定 “行业差异化阈值”:参考同行业水平设定量化标准,如医药企业研发费用单笔支付超 500 万元需穿透,制造企业设备采购预付款超合同金额 30% 需核查。
(2)建立 “五级预警模型”:一级(关注):交易频率季度波动率超 100%;二级(核查):单笔交易超重要性水平 50%;三级(函证):与空壳公司往来超 100 万元;四级(穿透):资金流向实控人关联方且无合理解释;五级(整改):形成资金闭环或体外循环。
(3)强化 “交易背景核验”:对 “服务费”” 咨询费 “等模糊用途支出,需核查合同、成果物、发票三流匹配性,2025 年某案例中企业因无法给予 2000 万元” 市场调研费 ” 的成果文件被否决。
三、持续督导:从“定期核查”到“动态监控”的升级
伴随 2024 年《证券公司保荐业务持续督导工作指引》征求意见稿的发布,5 号指引的持续督导要求进一步细化,打破了 “重发行轻督导” 的传统模式。
1.规则依据
5 号指引与持续督导新规形成协同,要求保荐人对 “募集资金使用、资金占用、关联交易” 等事项实施动态核查,对可转债项目需同时履行股性督导与债性受托管理职责。北交所更要求保荐人每年对上市公司偿债能力发表专项意见。
2.实操案例
2025 年某上市公司募投项目资金划转异常,督导组织顺利获得月度流水监控发现,3000 万元募集资金被用于归还实控人关联方借款。因发现及时并督促整改,未触发监管处罚。而另一公司因督导组织未发现募投项目资金与进度严重脱节(资金使用 40% 但进度仅 15%),保荐组织被出具监管警示。
3.合规要点
(1)建立 “季度核查模板”:重点覆盖四项核心内容:①募集资金划转:是否符合专户管理规定,有无大额非约定用途支出;②项目进度匹配:资金使用比例与工程进度、设备采购进度的一致性;③资金占用迹象:控股股东账户与上市公司的异常往来;④关联交易公允:交易价格与市场价格的偏离度及资金流向。
(2)实施 “舆情联动监控”:将媒体报道、监管通报纳入核查触发条件,如某公司被曝 “供应商回款异常” 后,督导组织 48 小时内启动流水核查。
(3)规范 “交接管理”:保荐组织变更时,原组织需 5 个交易日内移研讨水核查底稿,继任组织需对历史异常事项持续跟踪。
四、外围流水:从“形式核查”到“穿透验证”的深化
5 号指引针对外围流水核查 “取证难、穿透弱” 的痛点,明确了替代核查措施与证据标准,尤其强化了对境外账户、隐性关联方的核查要求。
1.规则依据
5 号指引要求对 “境外账户获取难”” 隐私保护与核查深度平衡 “等问题采取替代措施。实操中,监管层认可” 银行协查 + 承诺函 + 交叉验证 ” 的组合核查模式,但需书面记录限制条件。
2.实操案例
某跨境电商企业实控人持有香港账户,因银行拒绝给予完整流水,中介组织采取三项措施:获取银行出具的 “账户持有证明”、实控人签署 “无异常往来承诺函”、比对支付宝国际版交易记录与境内回款流水,最终形成有效证据链。反观某企业仅以 “境外银行不配合” 为由未核查,被认定为核查程序不到位。
3.合规要点
(1)境外账户核查 “三步法”:第一时间申请银行协查(优先选择中资行境外分行);其次获取经公证的账户摘要;最后顺利获得关联方流水、海关数据交叉验证。
(2)隐性关联方识别:比对交易对手工商信息、社保缴纳记录,如某案例中顺利获得 “法定代表人重合 + 注册地址邻近” 发现实控人表弟控制的隐性供应商。
(3)承诺函核心条款:明确 “本人已给予全部账户流水”” 无未披露关联往来 “”自愿承担虚假承诺责任” 等内容,避免模糊表述。
五、技术应用:从“人工核验”到“智能筛查”的迭代

5 号指引实施后,监管层明确鼓励运用技术手段提升核查效率,智能化工具的应用从 “可选项” 变为 “必选项”,尤其在百万级流水处理中成为刚需。
1.规则依据
虽然 5 号指引未强制要求技术工具,但交易所审核动态明确 “人工核查难以覆盖全量数据的,应采用技术手段辅助”。数据显示,使用智能化工具的项目流水问询比例下降 62%。
2.实操案例
民生证券顺利获得部署 “OCR 结构化+规则引擎” 系统,将单个项目核查周期从 3 个月缩短至 1 个月,2025 年 12 个 IPO 项目均未因流水问题被问询。某系统顺利获得内置 200 + 异常规则,自动识别出 “同一账户 5 日内大额进出”” 向空壳公司支付高额服务费 ” 等情形,预警准确率达 89%。
3.合规要点
(1)构建 “分层核查流程”:机器初筛(全量流水按规则标记异常)→人工复核(重点核查标记事项)→交叉验证(结合业务数据判断合理性)。
(2)选择 “可靠技术工具”:优先采用顺利获得监管组织合规评估的系统,重点关注数据加密、痕迹留存功能,避免使用无资质的第三方工具。
(3)留存 “技术核查底稿”:记录工具型号、规则配置逻辑、异常识别过程,确保核查结论可追溯、可验证。
六、行业差异:从“统一标准”到“分类施策”的细化
5 号指引要求结合 “行业类型、业务流程” 确定核查重点,监管层顺利获得 “科八条” 等政策进一步明确了细分行业的差异化标准。
1.规则依据
德勤中国报告显示,监管层对生物医药、半导体等行业制定了专项核查要求,如医药企业侧重研发费用真实性,半导体企业关注产能与资金匹配度。5 号指引也明确 “经销模式占比较高需扩大核查范围”。
2.实操案例
某生物医药企业申报时,中介组织重点核查研发费用流水:比对研发人员薪酬发放记录与考勤数据、设备采购发票与使用日志、CRO 服务费支付与合同进度,成功论证费用真实性。而某半导体企业因未核查设备采购资金与产能利用率的匹配性(资金投入 1 亿元但产能利用率仅 30%),被要求补充核查。
3.合规要点
(1)三大行业核查侧重:①医药行业:研发费用支付对象资质、临床试验费流水与入组人数匹配性、药品流通环节回款路径;②制造行业:设备采购款支付与交货周期一致性、废料销售收入回款完整性、经销商终端回款追溯;③消费行业:第三方支付流水与订单数据匹配、大额现金收款合理性、加盟模式下管理费收取真实性
(2)特殊模式应对:电商企业需核查支付宝、微信支付等第三方账户流水;外贸企业需比对报关单与回款流水的时间差。
七、现场督导:从“随机抽查”到“靶向检查”的聚焦

5号指引实施后,现场督导对流水核查的关注度显著提升,形成 “规则明确 + 案例警示 + 底稿核验” 的监管闭环,重点核查中介组织是否勤勉尽责。
1.规则依据
监管层顺利获得《发行上市审核动态》通报典型案例,明确现场督导重点包括 “核查范围完整性、异常标准合理性、整改措施有效性” 三大维度。对核查不到位的中介组织,采取通报批评、监管警示等处罚措施。
2.实操案例
2025 年某项目现场督导发现,保荐组织未核查发行人 2.31 亿元票据采购流水,该资金顺利获得票据中介支付且无真实交易背景,违反《票据法》规定。因未充分关注该不规范行为,保荐代表人被监管警示。另一案例中,中介组织对内外账调整差异超过 30% 的情况未予核查,被认定为底稿缺失。
3.合规要点
(1)督导前自查清单:①账户完整性:已开立账户清单与账面记录的一致性,注销账户交易痕迹;②异常处理:10 类重点异常情形的核查记录,尤其是大额取现、关联往来的解释依据;③整改验证:内控缺陷整改后的流水佐证,如个人卡收付款规范后的银行流水变化。
(2)底稿标准化准备:按 “范围确定 – 程序执行 – 异常识别 – 结论形成” 四部分归档,确保每项结论均有流水证据支撑。
(3)应对技巧:对监管提出的核查限制,当场给予替代措施说明,如 “境外账户无法获取,已采取交叉验证措施”。
八、整改披露:从“简单说明”到“闭环管理”的规范
5 号指引明确了流水核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标准与披露要求,尤其强化了会计差错调整、内控缺陷修复的合规性要求。
1.规则依据
5 号指引要求保荐组织核查审计调整的合理性,对 “账外账梳理”” 票据不规范 “等问题需督促完整披露。实操中形成” 问题识别 – 原因分析 – 整改措施 – 效果验证 ” 的闭环要求。
2.实操案例
河南新天地药业在核查中发现个人卡收支问题,中介组织按 “影响净资产 1%、利润波动 5%” 的标准进行追溯调整,顺利获得补充劳动合同、个税补缴凭证、银行流水佐证等方式完成整改,并在招股书中详细披露调整过程,最终顺利过会。而某企业仅简单说明 “已规范” 但未给予流水佐证,被要求重新核查。
3.合规要点
(1)会计差错调整标准:①一级调整:影响净资产超过 1%,需全额追溯调整;②二级调整:利润波动超 5%,需给予专项说明;③三级调整:关键指标趋势逆转,需重新测算发行条件。
(2)整改披露 “三段论”:①问题描述:明确不规范行为的发生期间、涉及金额、账户主体;②整改措施:如注销个人账户、建立资金管控内控制度、补缴税款等;③效果验证:整改后 6 个月的流水监测记录,证明无类似问题复发。
(3)内控缺陷修复:按 “岗位分离 – 三级复核 – 账户监控” 五步流程整改,如出纳与 Ukey 管理分离、电子支付实行 “制单 – 复核 – 审批” 三级权限。
九、结语
5号指引实施一年来,流水核查已从 “财务辅助核查” 升级为 “风险防控核心抓手”,其核心逻辑可概括为 “范围全覆盖、标准可量化、证据链条化、整改闭环化”。对于投行业务人员而言,需在三个维度实现能力升级:
在核查体系建设上,构建 “政策解读-标准制定-技术支撑-底稿管理” 的全流程机制,避免因标准模糊导致的核查遗漏;在风险预判能力上,结合行业特性与监管案例,提前识别高风险领域,如医药企业的研发费用、制造企业的设备采购;在合规应对意识上,将流水核查与内控建设深度绑定,顺利获得常态化核查发现管理漏洞。
监管数据显示,2025 年上半年 IPO 项目流水问题整改顺利获得率已达 83%,较去年同期提升 27%,这表明合规核查能力已成为投行核心竞争力。未来随着 AI 技术的深度应用与监管规则的持续细化,流水核查将向 “实时化、智能化、穿透化” 方向演进,提前布局的组织将在执业质量竞争中占据先机。
